半亩塘闲话

半亩方塘一鉴开 天光云影共徘徊 问渠哪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

Tag是“BT”的日志

脑残何其多

Shizhao发表于:2009年十二月10日 | 分类: 互联网, 伟大的墙, 自言自语

脑残的广电总急利令智昏,用视听许可证干掉了BTchina为首的一系列Bt网站,今天veryCD又操蛋的歇菜了。CCTV的手机色情节目更是让数万的无辜网站惨遭毒手,虽然大多数手机上网的老网民都没见过手机色情网站。今天的焦点访谈又开始折腾域名了,不知道又回引发什么连锁效应?被点名的CNNIC,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中心又将如何猥琐的折腾?

虽然说BT方式只提供种子,没有直接提供视频,游走在侵权边缘。但是用视听许可证来攻击,未免也太猴急了。但是P2P是网民武器,想要弄死没有这么容易。p2p的分享有太多的方式。P2P的口号是“我们之所以创造它是为了快乐和知识,而不是为了金钱。”向钱看的广电总急我们不会放在眼里。只是广电现在势头强尽,在CCAV的淫威下各个机构都跪地求饶,丝毫没有反抗的力量。甚至系列节目中漏洞百出的解说,也无人敢于置喙,只有P民们在嗷嗷。

我同意的是这样的观点:“必须给私人道德与不道德留下一定余地,而这些,用简单而粗鲁的话来说,不干法律的事。”当法律的大棒和道德的内衣纠缠在一起,就如同功夫网将网络安全与内容审查混为一谈一样,一切都只是为了利益,没有我们P民什么事。更遑论什么技术中立和网络中立,在我国,没有这种说法。

克莱斯勒最新的广告“无墙的世界”或许正好为此做上一个有趣的注脚。2009年的中国正在走向1984:

你能建起隔离城市和人民的墙

但无法隔离自由

因为自由总能找到建立和平的通道

VeryCD全站压缩包: ed2k://|file|verycd.zip|72010046|33DC293268E2BA4EE878BAA7D198C1EB|/

大家都把自己的p2p打开吧,让大家互相共享资源。这是我们对他们的回应。

脑残现在是越来越多。最近单位收了无线路由。据说是因为领导不知被谁忽悠,说中关村200多一个蹭网器就能侵入WIFI,直接登入内部的OA系统里面,盗走商业机密。他居然相信走wifi就能直接侵入OA,而走有线局域网就不会!更甚者,比CCTV还脑残的领导,居然相信有人能够用某种仪器从电脑旁走过,就把硬盘上的数据全部拷走。您是《越狱》看多了吗?

最后奉上小儿的处女作,脑残淫湿一首:

鸡鸡像山峰
守在屁股前
屁股喷石头
鸡鸡流水珠
像火山爆发



著作权:吐出来还能再吃进去?

Shizhao发表于:2007年一月17日 | 分类: 版权, 维基媒体

最近在编辑wikisource时,发现了一个把著作权已经吐出去了,居然还能收回来的趣例。

这是在台湾的著作权法上发生的怪异现象。根据台湾1992年6月10日公布的著作权法,该法不溯及旣往,因此理论上中華民國著作权法管辖范围内的在1962年6月9日或更早逝世的作者,其作品在臺灣已經屬於公有領域(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不用作者授权)。

1997年的著作权法第一百零六條之一:“著作完成於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生效日之前,未依歷次本法規定取得著作權而依本法所定著作財產權期間計算仍在存續中者,除本章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法。但外國人著作在其源流國保護期間已屆滿者,不適用之。”此外2006年的著作权法回溯條款,因此之前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某些作品又退出了公有领域,成为了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一个例子就是,胡适在1962年2月24日逝世。根据上面的条款,他的作品在2002年1月1日台湾加入WTO之前,在台湾已经属于公有领域。但是在2006年新法颁布以后,胡适的作品在台湾又变成了不自由的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了。这真的是一个著作权保护的恶例了。

说到著作权,最近的一个新闻非常有趣:

瑞典的BT服务组织PirateBay.org近日计划将英国周边的人工岛屿Sealand买下,希望成立国家,专门提供BT服务,从而避免侵犯著作权的指控。目前他们正在募款,截至目前为止,已经筹集到了17000多美金。这种希望让作品获得自由的合法行为里,恐怕是最极端的一种了(相对于copleft和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