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版著作权法对维基百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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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中国国家版权局发布了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4月末最高法又公布了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我这里所说的“新版著作权法”就是指这两个而言。

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被延长

在新的著作权法修订草案中将“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改成了“视听作品”(见修订说明),并且规定其保护期为发表后50年,而原来同为保护期为发表后50年的摄影作品则不再单独提及,这也就意味着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由原来的发表后50年变相延长为作者死亡後50年。

新版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

视听作品,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五十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目前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在草案中,视听作品和摄影作品视为两种作品类型。其中,视听作品即现在著作权法中所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视听作品是指固定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 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技术设备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草案第三条第12款)。照片等属于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 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草案第三条第11款)。

草案第八十七条规定:

第八十七条 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相关权人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本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依照侵权或者违约行为发生时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处理。

根据这一改变,在维基百科以及维基共享资源上的许多原本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摄影作品将可能从公有领域又转回受著作权保护状态。

网站外链侵权网页可能被视为侵权

最高法颁布的司法解释中规定:

第十一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仅通过搜索引擎根据网络用户指令自动提供搜索结果链接的,人民法院一般不认定其应知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

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认定其构成应知侵权: (一)通过对热播影视作品、流行度较高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设置榜单、目录、索引并提供深层链接服务的; (二)通过描述性段落、内容简介等方式对链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进行推荐的; (三)为主要从事侵权活动的第三方网站提供定向链接的; (四)可以认定应知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维基百科中的外链内容如果是侵权的,维基百科将可能被视为侵权。

 题外话: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

在新版著作权草案中,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继承了了原来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其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逝世后50年。计算机软件作为飞速发展的作品,即使是50年的保护期都仍然过于漫长,更遑论作者逝世50年后作品才进入公有领域。这么长时间的保护期限,即使不说还有没有人会去用,恐怕很多软件在经过这么长时间之后,能不能在机器上跑起来都是一个问题。而这也就丧失了著作权设立保护期的意义。

著作权的保护期

著作权设立保护期,重要的一点是出于公众利益的考量。著作权不同于有形的财产,著作权持有人在作品上应当取得足够多的利益法律对此进行保护。而在足够长的时间后,作品的利益获取已经足够多,此时作品就进入公有领域,让所有人都可以在此作品的基础上进行再创作,最大化的利用作品的价值,成为人类共有的文化遗产。而这也正是中国著作权法立法的根本: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要知道,创立版权制度的初衷是:借由给予创作者一段时期的专有权利,作为(经济)刺激,以鼓励作者从事创作。当专有权利期间届止,作品便进入公有领域。公有领域的作品由于没有专属权利人,因此公众有权自由使用它们。

而对于前述的摄影作品而言,由于其介质的特殊性,作品难以长久保存,作者逝世后50年才进入公有领域的话,许多摄影作品可能已经无法再被公众加以利用创作。即使现在摄影作品越来越数字化,但是数字化内容的长期保存在科学界仍然还是一个难题。此外,对于软件而言,作者逝世后50年才进入公有领域,更是对公众的重复利用和再创作几乎无法产生价值,完全违背了著作权立法的初衷。

著作权的立法过程,本应该是对各方利益的平衡,但是现在这个草案,一方面对音乐人的利益过于剥夺,立法过于宽松;另一方面却又对公有领域进行侵占,立法过于严苛。实在搞不懂这个草案是怎么弄出来的?

如果你对著作权法草案有任何意见

4月30日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修订草案提出意见:
1. 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2),并在信封上注明“著作权法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010-83138643。
3.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ncacfgs@126.com。

自由,是多么令人感动

最近,有两件事让我非常感动。

其实第一件事严格说来也不能算事,只是看了两本书而已,书中的内容颇让人触动。书是夫妻二人组林达写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中的两本:《历史深处的忧虑》、《总统是靠不住的》。不是小说,不是传记,不是励志读物,只是两本讨论美国社会政治制度的散文,可这居然数次让我动容,眼角发酸。书中讲到美国人200年来一直守护着自由;即使总统,到了最危险的关头也能以人民和宪法为重;开国者们为了保障自由、限制公权力而绞尽脑汁,法官们践行法律时也能时时注意到不伤害人民的自由权利。

第二件让我感动的事情就是这两天网络上(严格来说是美国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反对SOPA法案的活动。详情不用说了,网络上已经一大把一大把的文章了,或许也可以看看维基百科上的声明以及其法律顾问的解释。这是一个对可能危及美国人民自由的法案而发出的反对活动。难得看到这么多的web2.0网站如此齐心,而最让我心潮澎湃的是google首页上的这句话:“告诉国会:请不要审查互联网!”

Google首页抗议反盗版法案

为这两件事居然会感动,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细细想来,那还是因为我朝的自由缺缺,看到别人为自由能够自由的抗争和发声并去保护,实在是感触太多之故吧。

Firefox完了吗?

前几天新闻说Chrome市场份额已经超越Firefox,现在就已经有人认为firefox要完了

真的要完了吗?至少于我而言,firefox虽然已经不是默认的浏览器了(默认当时是Chrome了),但是firefox还是有不可替代的优点,Chrome仍然在我这里不能完全取代Firefox的地位。

现在我浏览网页,google服务什么的大部分都使用chrome,但是写维基百科以及写blog,还是感觉Firefox更加好用。Chrome对网页中编辑文本框的处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最重要的是鼠标在文本框中选取、复制粘贴一系列操作简直惨不忍睹,经常会一不留神选多了或选少了,甚或一部注意就删掉了一部分文字,而Firefox在这一点上确实非常好用,鼠标在文本框中的操作要比Chrome流畅许多,也没有Chrome的这些毛病。而最最最最重要的一点是,Firefox支持在文本框中对选取的文字Ctrl+鼠标右键可以直接拖拽复制(光标上会出现一个加号),Chrome就完全没有这个功能。而我非常需要的就是这个功能。因此对我而言,Firefox还是有其不可替代的地方的。

真理女神

现代百科全书的鼻祖,狄德罗的《百科全书》的卷首画非常有意思,充满了寓意,借画中的人物表现了人类的知识架构。只是….为什么都是女的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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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幅铜版画是小科尚所画。画中最上方袒胸露乳,闭目含羞,裹着一层轻纱,浑身散发的光芒把乌云都赶跑的美女就是真理。真理右侧伸着一只咸猪手想要扯掉薄纱的,貌似是图中唯一男子的是理性(嗯,男人果然很理性,很迫不及待啊。理性最希望看到真理的真面目)。跪在理性脚下眼望苍天,沐浴在上帝的荣光中而浑然不觉真理就在身后的是神学(虽然离真理很近,但是完全迷失了)。神学旁边扯着真理的薄纱的那是哲学(哲学太矜持了。可她为什么是女的呢?难道是…)。紧挨着哲学身后回头看真理的则是记忆。记忆旁边略胖的女人是古代史,记忆的脚下伏笔疾书的则是正在写编年史的近代史,她太忙了,时间则把脊背给近代史当作桌子用。

哲学的下面手拿图纸的是几何,旁边回头看着几何手里图纸的则是物理(物理离不开数学啊),二人中间则是天文学(嗯,天文学离不了物理和数学)。再下来,手里拿着放大镜的是光学,抱着盆仙人掌的是植物学,光学和植物学的右边是化学,正和植物学聊着,累得半死斜靠在那里,露着一只乳房的那是农业。

画面的左侧,最上方拿着花环要给真理装扮的是想象(真理在想象之下才更加动人啊)。想象下方仰望星空的那是史诗,史诗两侧是左悲右喜,左面是悲剧,右面是喜剧。三人后面露一小头的是田园诗。三人众下方好奇的探头探脑的是讽刺诗。讽刺诗好奇的那四人众,最上面的是音乐,依次下来是建筑、绘画和雕塑(雕塑怀里的那个是雕像啦)

左下角的那一群人则是艺术家,哲学家和工匠(也可以说是科学家),祈求着众女神们能给他们一点灵感或启发。

乱读四本

元旦以来,陆续读了四本书。推特上有人问我有什么好书可以推荐,我实在不知如何回答。每个人的读书兴趣都不一样,尤其是非小说类的图书,很难说我喜欢的,别人就也会喜欢读。尤其是我这种喜欢乱读书的人,完全没有焦点,姑且把我读的这几本随便介绍一下吧。

果壳中的宇宙》:霍金同学的这本书虽然名为科普著作,但是看着着实吃力,一点也不普。千万不要被全彩印刷和有趣的插图所迷惑,文科同学建议还是不要看了,理工科的同学,要是不是学物理的,看的八成也会累死。这是一本典型的装逼书籍,也是一本上好的睡前催眠读物。时间旅行一章看得我晕头转向,只搞明白了即使有时间机器,你也无法穿越时间,因为需要先穿越过一道无限密度的能量屏障,而此时将会连人带机器全部被辐射暴毁的连一点渣都不剩。

话说科学大家们写科普著作貌似都有一个通病,生怕别人不懂,都尽量不用公式而用比喻等语言手法來达到浅显的目的,但是却往往适得其反,很多高深的理论本来就已经超出了人的自然理解能力,即使再形象,只要保持科学的严谨性,还是很难被大众理解。此时还不如用一些简单点的公式,反而來的更容易理解一些。

另外,这本书的中译本,明显虎头蛇尾,后半部分的翻译质量明显不如前面的好,或许是出版时间太紧的缘故?

时间、空间和万物》:又是一本物理科普著作。这本书是李泳翻译的,现在已经难得一见翻译的这么好的书了。

夸张一点说,物质世界的基本构成完全是量子化的,不确定性原理在诉说着这个世界完全是几率的结果。理论上,破镜也能够自动重圆,把镜子打碎的电影倒过来放(就像武侠片中的飞檐走壁,一跃上房其实是把从房上跳下来的镜头倒过来播放而已),就可以看到镜子又完好如初了。这在物理上是不违背任何定律的。从热力学第二定律上来看,镜子的重圆减少了熵,因此不可能。而从量子力学上来看,破镜自动重圆并非不可能,只是这种可能性太小了,小到根本不必去考虑这种可能性,或者说你把世界上所有的镜子都打碎,碰上这种情况的几率都还小到可以忽略。

书中最后深奥的打油诗非常有趣:

我们说空空如也,
我们说如也空空,
我们说量子的笑容。
看万物飘忽不定,
谁能说时间匆匆?
没完没了的问题,说也无穷。

她送我一粒光子,
还照亮不了自己,
我把它从头剖开,
只为看个彻底;
还把他泡进洗涤剂,
不让它四散分离

她幻化出中微子,
一百,一百,还有多多。
亲朋好友都来,把一条条禁律吓破;
我看见了,小鬼,
一个对头一个姐妹。

它给我一个电子,
说那电荷应有代价,
我给她四十粒子,
尽管它不是太大。
看呀它实在可怜,
比重子差的还远。

她传来一颗中子,
说它就要远行,
它却滔滔不绝,说自己该是颗星星。
我想“裂变的损失多大,
它才是政治家。”

她最后唤来超子,
超子紧皱着双眉。
它叹息十二个新便士,抵不过半块黄金币。
“唉呀呀,我真后悔,
悔不该走进了八卦堆。”

她发出镭射的光辉,
她走进绿色的春雷,
她留下漆黑的洞穴,
不留下一点伤悲。
“老伙计,请进!”这是谁在答应?
我敲门问,“这是哪家的陷阱?”

那是古老的引力子,
要歇脚在夕阳黄昏。
阳光落进GM的荒林。
我说那不是我的家,
它说我正在喝一杯茶。

最后要说的是,这本书是第一推动丛书中的一本,整套丛书看来都非常不错。

网民的狂欢:关于互联网弊端的反思》:这本书没啥意思。作者是一个极端的精英主义者,虽然在结论中提出应当避免技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还是有点警示作用,但是其立论的根据却是相当薄弱,用非常守旧的思想去看待新生的事物,盗版、欺诈、隐私这些问题不是web2.0造成的,没有互联网,这些问题依然存在,而作者却把这些问题一股脑全算在web2.0身上,并不公平。新的技术和新的生活方式必然会造成与旧有的生活方式的冲突,人类文明就是在这种冲突中一点点发展起来的。旧有的东西不适应新的方式,必然会产生改变,而不是去一成不变的维护旧有的,而视新事物为洪水猛兽。在这一点上,作者倒是蛮适合中国生活的(o(∩∩)o…哈哈)

作者不相信网民,认为业余者对专业人士造成了威胁,也降低了生活品质。作者或许不了解开源社群。linux的作者托瓦兹在写出linux时还是一名学生,恰恰是作者眼中的无知的业余分子(在作者眼里自由软件的积极分子估计都是他所谓的偷窃者)。作者或许不知道有种人叫做业余天文学家,许多人都具有专业的天文观测水平。维基百科上虽然很多业余人士,但是如同每个人除了有本职工作或本专业技能外,往往还有很多个人的兴趣爱好,在这些个人的兴趣爱好领域,他也可能是一个非常专业的人。

总之,这是一本非常业余的著作,许多基本的知识作者都没搞清楚(例如把CC协议当作是在鼓励盗版),作者的书恰恰正是他书中所诅咒的劣质品,真的是很搞笑。

共创未来:打造自由软件的神话》:对开源软件运动和自由软件运动的历史感兴趣的人可以看看,只是有些老了,02年的书,书中讲的有些东西已经过时了。原版可以在线阅读,电子版采用的CC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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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以来这些天,难得能够痛快的连看四本书,阅读的畅快感让我连网都懒得上了。总说电子书将会使纸质书走入历史,但是电脑上的阅读体验还是很糟糕,电子书很难细细的阅读,仔细的品味,iPad相对来说的确在阅读体验上好得多,但是仍然阅读起来有浮躁感,还是不如纸质书读起来更有感觉。一方面或许电子书的阅读环境更为嘈杂,无论点脑还是iPad,总有像邮件、twitter消息、IM弹窗等滋扰,或者总有其他的应用或者网站來分心。另一方面纸质书提供的不仅仅是良好的阅读体验,静心的阅读,还包括了特有的纸张的触感、翻页的美妙、油墨的味道等等,这些是电子书无法提供的。

关于CC协议一些问题的厘清

上周去参加了CC China的沙龙活动,席间正好请教了一些在维基百科上碰到的一些难缠问题,以及自己的一些使用中的困惑。

  1. 维基百科前一阵子正好发生了香港某出版社在一本书中使用了大量维基百科人发表的以CC协议释出的的照片,但是却并未遵守cc条款,为此发生了很大的讨论。以此为例,照片和书中的文字没有关系,属于两类作品(一个是摄影作品,一个是文字作品),在著作权方面各自视为单独的作品,相互之间 没有衍生作品的关系。不同作品的区别在于作品类型,例如文字作品、摄影作品等,严谨的说,不同的作品是以表达形式来区分的。因此使用了cc-by-sa协议的照片如果在版权所有的书籍中使用,文字还是版权所有;照片只要符合cc协议要求就没有问题(署名, 注明协议为cc-by-sa,给出协议网址),仍然是cc协议。如果作品是汇编作品的话,那么每部作品各自单独授权,而不会有衍生作品的问题。
  2. 仍然以香港出版社侵权为例,在违反cc协议的情况下使用了cc协议释出的照片,那么cc协议将自动终止,出版社将无权继续使用该照片,作者可以采取必要手段索取权益。
  3. 如果有人在遵守cc协议的情况下使用了你的作品,但是对你的作品进行了歪曲或恶意篡改,那么你可以要求在他的作品中去除掉你的名字,或者以损害作者名誉控告对方。cc协议并不会改变法律上对作者人身权的保护。
  4. 对CC协议不可撤销的误解。CC协议的确是不可撤消的,但所谓的“不可撤消”,指的是对已经在流通中的作品而言。也就是说你仍然可 以随时改变你对自己作品的授权,或者随时停止使用cc协议,但是在你改变授权之前,已经被他人使用了的该cc作品是不可撤消的(比如你的cc照片的本地存 档,基于你的cc照片的衍生作品,基于你的cc文字作品的衍生作品等)。对维基百科而言,用户在维基百科上新建的页面,只要该页面只有他一个人编辑过,是完全可以撤销该页面的cc协议的,作者也是可 以要求删除的。

更多的解释也可以在CC的FAQ中找到。另外,最新版的CC 3.0本地化工作也正在进行当中。

image

CC China出品的 CC FAQ小书,非常有用。

一个将gif转换成svg的命令行方法

刚刚学到的一招。

在linux下,首先将gif文件转换为位图文件(bmp):

convert x.gif x.bmp

然后再把bmp转换成svg图形格式:

potrace -s x.bmp

非常简单好用,而且转换出来的svg图像并不比手工用Inkscape来的差。

    File:夏-oracle.svg
上图是甲骨文的“夏”字,左边是gif,右边是从gif转换出的svg。(直接下载该svg文件)
《说文》:“夏:中国之人也”。甲骨文的夏字是一个中国人的象形。

2010中文网志年会随感

一年一度的网志年会已然结束(或者说根本没有开?)。本届年会口号征集时得票最多的恐怕就是“博云见志”,年会日程也多是移动应用,未想到一语成谶,年会真的成了一个“移动”大会,年会会场两度被迫取消,赶来参加年会的blogger们于是只好在上海像云一样四处移动,纷纷小聚起来聊天、讨论,真的是像有人说的那样,整个上海成了年会的会场了。或许这就是未来3.0风格会议的雏形?:-)

本次最为遗憾的是,没有去成艾未未马陆工作室,那里这几天简直成了一个理想主义者的伊甸园。

而本次最让我高兴的是,借年会和Wing的风,上海的维基百科人聚会恐怕是大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维基百科聚会,来了30多人,不仅有本地的,还有南京等周边城市的维基百科人也特意赶来参加,真的是令人激动。

wikipedians聚会

(上海维基百科聚会)

而本次最为意外和激动的,则是居然碰到了传说中的曾金燕。未想到是看起来如此柔弱的一个女子,内心却如此坚强,看到她就让人感到自由的宝贵和对黑暗的统治集团的愤怒。

巧遇曾金燕

墙,已经不仅仅是虚拟世界中的邪恶机器,也已经越来越渗透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年会被“墙”掉,只能激发起人们对自由的更加向往。其实,大多数人并不会真的去“颠覆国家政权”,我只是希望能够有一个地方可以自由的畅所欲言,自由的表达自己的看法。但是身在天朝,这样一点点小小的愿望都是奢求。或许现在许多人已经习惯了墙内的网上生活,用鸵鸟心态,以及各种隐晦手法避免碰触到墙。但是来自墙外的人们恐怕很难适应。而对于我这种老网民来说,曾经经历过无墙时代的中国互联网后,直到现在也很难适应到处是敏感词的中国互联网。或许,我不属于那只温水里的青蛙。。。。

每次年会的散去都会带来一些些失落和伤感,今年虽然变成了“云会议”,但是blogger们相见仍然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令人浑身温暖的快乐,虽然一年甚至几年都可能难以见上一面,但是大家都是永远的一见如故,如同老友一般….

只是不知道明年年会还有没有希望继续办下去呢?

开源的商业模式

开源软件的商业模式大致有:

  • 技术支持:拖过围绕开源软件提供商业性的技术支持服务。虽然用户自己也可以编写代码,修改文件,但是由专业人员来做更会有效率,更能实现规模经济。这也是开源软件中最显而易见的盈利模式。例子:红帽linux公司
  • 赔本赚吆喝:开源软件随商品一起附赠给用户,以此树立公司信誉
  • 销售-释放:公司开始销售的是私有软件,经过一定的产品周期后(一般在开源的利益高于私有软件销售收入的时候),将该软件开源,以此赔本赚吆喝。例如Doom的游戏引擎
  • 附件销售:可以看作是像动漫周边产品一样,卖的不是软件,而是与软件相关的图书、手册、应用指南等。例如OReilly公司
  • 服务创造模式:通过将产品开源,以创造其他产生收入的服务。这是一种共赢模式,用户在开源产品的基础上进行再创作,从而扩大该产品的影响,进而确立自己对该领域的领先地位。

开源软件如此,那么与它一脉相承的,以维基百科为代表的自由内容,又将会有怎样的商业模式出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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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的成功之路》这本书虽然翻译的不是很好,但是以最近连看的几本翻译的书,已经算是还不错的了。只是译者似乎不太熟悉开源,一些人名翻译的比较糟糕,例如Linus Torvalds翻成了莱纳斯·托瓦尔德斯,而不是常见的林纳斯·托瓦兹;Richard Stallman翻作理查德·斯托尔曼,而不是常见的理查德.斯托曼。等等…